近日,記者走訪本市一些太陽鏡市場發現,市面上充斥着大量低價產品,包裝上未見透射比、防紫外線等關鍵指標,連銷售人員也難以講清楚相關功能如何驗證。專家提醒,選購太陽鏡要注意標註是否明確,確認透射比、防紫外線等關鍵指標是否適合自己。
河西區消費者陳小姐投訴,上星期她在濱江道某眼鏡店買了一款太陽鏡,花費65元。週末開車經過小區附近的一個交叉路口時,坐在副駕駛的朋友提醒,當時是紅燈。陳小姐摘掉太陽鏡反覆觀察發現,原來戴上太陽鏡後已分不清紅黃燈,把紅燈看成了黃燈。
該眼鏡店的工作人員表示,這款太陽鏡屬於“深色遮陽鏡”,能過濾太陽強光。當記者提出,爲什麼連紅黃燈都分不清時,銷售人員表示,紅燈和黃燈本來就很相近,一旦部分光線被過濾,很容易就分不清,“越是分不清,越是說明我們這眼鏡透射比低,遮陽效果好。”
對此,愛爾眼科醫院醫生指出,依據《太陽鏡》國家強制標準,一般的太陽鏡屬於遮陽鏡,其光透射比的範圍爲8%~40%。但是標準中還有一個關鍵指標是“交通訊號透射比”,通過鏡片觀察紅、黃、綠交通訊號,其相應的透射比爲:對紅色訊號應≥8%;對黃色和綠色訊號應≥6%;若各色交通訊號透射比太低,會降低對訊號的識別能力,也是交通事故的隱患之一。
記者在走訪中還發現,部分太陽鏡銷售人員打出“功能牌”,宣稱“防紫外線”。在大衚衕一家眼鏡店,記者看到一個立柱轉筒上有近三十副太陽鏡,銷售人員表示,其中幾款顏色深的有防紫外線功能,價格在100元以上。
《太陽鏡》國家強制標準規定,太陽鏡應註明類別,對消費者明示產品屬於“遮陽鏡”、“防紫外線太陽鏡”還是一般裝飾用淺色太陽鏡。相關銷售人員介紹,市場上一些商家,把一般裝飾用淺色太陽鏡冒充成遮陽鏡、防紫外線功能太陽鏡銷售,存在較大的隱患。消費者佩戴後,起不到遮擋強光和防紫外線的功能。劣質產品的透射比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消費者的視力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