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北方論壇網友“興凱湖水”:從以往每天行走的路線轉一圈,走到了一個路口,每天在這裏都要等訊號燈過馬路,今天有些特殊,綠燈停了轉換黃燈時,所有的汽車都停住了,沒有了往常的闖黃燈的現象,闖紅燈的更不要說了。當時我心裏很敞亮,放心的過了馬路,心想,這新交規還真管用,這對規範交通秩序很有利。也許一時一會部分司機不適應,可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這對機動車駕駛員,對行人都有好處。[詳細]
[駕駛員]北方論壇網友“我不是章子怡”:這兩天開車出門頓時覺得早高峯時間比以前縮短了,應該是“最嚴交規”起的作用吧。以前馬路上總碰上開車不守規矩的司機,現在有了約束了,自然就規範了很多。我想這“最嚴交規”不僅僅是方便了行人,也讓很多機動車駕駛員提高了安全意識,改正了一些以往經常存在的陋習。雖然現在來看效果不是特別明顯,但久而久之自然會爲道路的通行順暢提供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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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參與者]網友“科恩達”:“闖黃燈”該不該只罰行車一方?等車一方和行人誤闖黃燈同樣應該接受罰款。
誤闖黃燈造成交通事故是雙方的,不僅僅是行車一方,駐車一方着急,在綠燈亮前已經進入事故區造成交通事故。駐車等燈車一方遇到黃燈亮時,誤闖黃燈本應該接受重罰;黃燈亮時,行車一方在三米以內誤闖,接受警告罰單,如果遠處看到黃燈加大油門闖黃燈,接受嚴厲處罰。[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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