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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談天
提問時間:
2012-11-06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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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我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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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現在承包一處抹灰工程, 前幾天鋪樓梯大理石,由於鋪設中,安裝玻璃的工人來回走動,導致大理石松動,跟他們解釋說明無果,導致發生口角乃至發生鬥毆,在鬥毆的過程中至對方肋骨斷了兩根,現在院治療,對方要求後期賠償四萬,請問該怎麼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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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
2012-11-07 14:44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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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您所描述的問題,如果對方肋骨骨折,依據《人體輕傷鑑定標準》已經構成輕傷,應屬輕傷,已經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案發時已經報案,則公安部門將會介入調查。具體的輕傷鑑定將由公安機關委託鑑定,受害方可以就醫療費用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建議您儘快找律師當面諮詢。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王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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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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