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06年賣掉個人面包車一輛,正式交易發票還在我這裏,沒有買賣合同,06年交易當日買車人將我車產權證 行駛證 保險等手續拿走說辦手續手續,其實他並沒有辦理,我不知情,近日我買車才知道 我名下仍舊有這輛車,我已到派出所報案找到此人的信息(因交易發票有買賣雙方個人信息),警察幫我打給此人,手機沒人接聽,我該如何維權才能消除我名下這輛車.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需讓他趕緊過戶,如果對方不予配合,您只有通過訴訟的方式讓對方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儘快過戶。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胡明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