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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三甲醫院檢查生的孩子,產前檢查都是正常的,產程過長,而且生完孩子檢查都沒檢查就給評10分,太不負責任了。
我是在2011年9月23日住院檢查準備待產,當時已經是40周+3了,在9月25日的凌晨12點半下體見紅了,當時詢問醫生是否正常,醫生讓回去等着,說這是正常的,一直到9月26日的凌晨一點肚子開始陣痛,詢問醫生怎麼辦,醫生給檢查了一下說開一個骨縫了,回去等着,等到了早晨8點,大夫們交接班時給我檢查說還是開一個骨縫,就讓我進待產室等着,不一會兒就給我掛上催產的點滴了,到了十點左右那的大夫就給我強行破水了,到了下午兩點時,骨縫開齊了,大夫說孩子頭高還是不能生,還需要等,又等了三個小時,到5點時候,檢查說能看見孩子的一點頭髮了,可以助產,就把我帶進產房了,當時助產的是值班的護士長給我助產了兩次,孩子纔出生,當時孩子出來時我也不知道孩子是哭了,還是沒哭,因爲我已經累得筋疲力盡了,出生之後孩子檢查都沒檢查就出院了,等孩子到8個多月是不能翻身和坐,更不能爬,我們帶孩子去醫院檢查說孩子是缺氧性腦癱,建議康復治療,每月治療的費用一萬多,我想找醫院索賠醫療費和經濟補償,我想知道我要走什麼途徑才能得到索賠和補償,是醫院把我們檔務了,如果當時他們說孩子頭高有可能導致孩子缺氧,需要剖腹,或者他們負責任的給孩子檢查,現在我們不會承受這麼多的壓力。請給我們指條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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