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山東省威海市召開了全國部分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研討會,專題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起草小組起草的徵求意見稿。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民一庭庭長杜萬華出席會議。
據統計,2011年全國法院受理民間借貸案件已突破60萬件,涉案標的額超過1100億餘元,同比增長38.27%;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數量達37.6萬件,同比上升24.78%。
杜萬華指出,當前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必須要堅持幾個原則不能放鬆:一是要全力維護國家金融在宏觀調控中的重要地位。金融業的穩定和發展直接關係到國民經濟的穩定和發展,一旦出現問題,將對實體經濟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必須牢牢把握這一原則,高度重視案件審理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二是要全力支持國家投資、融資制度的改革,支持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應當堅決貫徹黨中央的決策,正確把握好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理的方向,爲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提供保障。三是要嚴格依法審理好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現有的規範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散見在刑法、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規定中,散見在各種不同的司法解釋中。在新的司法解釋還未出臺前,各級法院一定要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以及相關規定的精神,妥善審理好此類案件。四是要維護好社會主義道德,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健康發展。當前民間借貸領域對社會主義道德尤其是對誠信原則違背的現象不容忽視,所以在審理此類案件時,絕不能爲結案而辦案,絕不能讓訴訟成爲某些人洗錢的工具,不能讓法院成爲虛假訴訟蔓延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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