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檢測中心今天最後一份鑑定報告的給出,長春海關偵破的117只熊掌特大走私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2011年3月,長春海關所屬琿春海關緝私分局偵查人員在邊境排查中獲得一條重要信息,有一夥外地人以在人蔘廠打工爲名進行走私違法活動。針對這個信息,琿春海關緝私分局人員沿着246公里邊境線展開了祕密排查。
歷經近1年的走訪、跟蹤、偵查,一名姓杜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進入了緝私人員的視線。嫌疑人杜某,吉林省撫松縣人,居住琿春市,沒有正當職業,2007年和2009年因參與走私海蔘兩次被刑事拘留。然而兩次的刑拘沒有使他懸崖勒馬。
2011年12月13日,當得知犯罪嫌疑人杜某再次組織人員進行越境走私活動時,琿春海關緝私分局立即展開行動,在其進境的必經路段上實行嚴密部控。經過近一夜的蹲守,次日凌晨6時,當杜某等人駕駛着載有走私貨物的車輛往回走時,海關緝私警將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當場查扣涉嫌走私進境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製品熊掌117只。經過杜某進行突擊審訊,又從其住宅中搜出涉嫌走私進境的麝香4個、熊膽11個、馬鹿尾2只。
經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檢測中心和延邊州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此次查獲的117只熊掌中,有103只爲亞洲黑熊熊掌;14只爲棕熊熊掌,貨值58.6萬元人民幣。檢測中心的人員稱:如此多數量的熊掌,至少殘殺了26只黑熊和4只棕熊。面對鐵一樣的證據,杜某對其組織人員越境從境外走私熊掌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規定,黑熊爲國家二級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海關限制進出境物品表》規定,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爲國家限制進境物品。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的規定:“走私國家重點保護和《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陸生野生動物製品價值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爲特別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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