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樹琴,現年57歲。我的基本情況是:我於1993年在去上班途中被建築工地樓頂掉下來的東西砸傷,已鑑定爲2級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單位也沒有算工傷,去年底單位退市只給了我2.7萬元(包括補發的工資、採暖、醫藥費等等)我不知怎麼辦纔好。求助法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現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鑑於您在被砸的時候,未進行工傷認定,並且如果現在提出的話,也可能存在時效的問題,建議您向勞動部門反映上訴情況,看是否能夠得到妥善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 秦剛 律師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