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期滿後,再轉勞務派遣與原用人單位續期是否賠償
尊敬的網友:
您好,現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您和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期滿後,該單位不再與您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該用人單位將承擔給與您經濟補償的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 秦剛 律師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