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代表簽字
河南省高院判決書
2010年10月11日,有這樣一羣農民工,他們在鄭州北郊花園口景區門口的河神將軍塑像前焚香殺雞祭拜。他們想讓河神顯靈,幫他們討薪成功,回家種秋。隨後,拜河神討薪事件在網絡掀起一陣討論熱潮。昨日,大河網收到這羣農民工的代表毛國軍投訴,毛國軍稱2011年7月18日,河南省高院終審判定中建公司就675萬元欠款與建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然而,時至今日,毛國軍和他的工友們並沒有拿到一分錢。
回放:他們想讓河神顯靈,幫他們討薪成功
2010年10月11日,30多名農民工代表在鄭州花園口景區門口的河神將軍塑像前焚香殺雞祭拜。他們想讓河神顯靈,幫他們討薪成功,回家種秋。
據毛國軍介紹,2005年3月份,他帶領4個施工隊,跟着開封市建立水利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在原陽縣韓董莊鄉做黃河大堤原陽段、樁號爲103+829至106+600“放淤加固工程”。而這個工程,是從中標單位河南省新鄉黃河工程局轉包的。
“新鄉黃河工程局現已更名爲河南中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中建),是新鄉市黃河河務局的下屬單位。這個工程於2007年1月竣工,但到現在,還拖欠着我們300多名農民工675萬元工錢沒給。”毛國軍說。
“我們30多位農民工代表多次到河南中建公司、新鄉市黃河河務局、河南省黃河河務局反映拖欠工資一事,但毫無結果。”毛國軍說,他們到新鄉市河務局反映此事連大門都不讓進,還差點捱打。
打官司:兩級法院判決償還欠款675萬元
據毛國軍介紹,他們曾於2009年元月份將開封建立公司和河南中建公司起訴到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並交了訴訟費59000元。
“通過幾次開庭審理,我們才知道開封建立欠我們這麼多錢不還,按建立公司的說法不是不想還,而是而立償還。因爲他們從中建公司轉包過來後,中建公司從本工程中提取了33%的高額管理費,摺合款項849萬元,從而導致開封建立無力償還。”毛國軍說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1年1月17日的判決結果爲,開封市建立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支付賈武旺工程款6750000元;河南中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就上述款項與開封市建立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7月18日的判決終審結果爲,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從省高院的判決書上看到這樣一段話,“中建公司與建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收取32.99644%的管理費及補充協議約定收取20%的管理費過高,影響了建立公司及時足額支付賈武旺應得的工程款,中建公司應就其收取10%管理費之外的剩餘部分以及衣服雙方協議欠建立公司工程款749142.07元之和的範圍內,對工程欠款承擔責任。”
新鄉中院執行庭:將協調河務局解決所欠申請人款項
12月27日,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新鄉市中級法院相關人員,並收到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此案件的情況回覆。
據新鄉市法院介紹,判決生效後,申請人2011年9月5日向新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河南中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償還建設工程款675萬元。
新鄉法院立案後,向被執行人開封市建立水利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河南中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分別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債務人申報財產通知書,並開展了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的工作。先後到鄭州、開封、濮陽、新鄉所轄縣區等地查詢被執行人財產。
據悉,被執行人開封建立水利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已被吊銷,註冊地址無該公司辦公場所,該公司亦無房地產登記信息。被執行人河南中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無房地產登記信息,無對外投資。
新鄉法院稱將協調雙方當事人做執行和解工作,並適時向媒體公佈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義務的情況,同時,發出限制開封市建立水利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河南中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消費令。
“我們將積極協調市政法委和被執行人河南中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的上級主管河務局,妥善解決本案所欠申請人的款項。”新鄉市法院執行庭庭長閆紫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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