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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8萬工錢到底該誰付
被欠薪的王中劃和工友們辛苦了一年,卻拿不到回家的錢,只能住在條件惡劣的地下室,最後斷盡糧絕不得不住到包工頭家裏。實際上陌生人住在家裏,無論是王中劃還是包工頭李永棟,都是一件非常彆扭的事情。那麼包工頭李永棟爲什麼寧願讓王中劃們吃住在家裏,也不肯拿出那8萬元工錢呢?
王中劃說,老闆確實是家裏沒錢墊付。不過不向老闆要錢,就向建築公司、開發商要。他的老闆李永棟只是這個項目的小包工頭,李永棟的上一級發包方李坤書還欠李永棟幾十萬工程款。什麼時候李坤書把錢給李永棟,李永棟纔有錢給他。
李永棟說,應支付總數是293萬多,到手的現金是230萬左右,其中有八萬是罰款
李坤書,鳳凰太陽城承包項目的發包人,對於李永棟提出的52萬工程款,他並沒有否認,他告訴記者,他按照合同已支付工程款248萬多,應支付總數是293萬,還差43萬多。
但是,2009年的工程工期拖延到現在,如果是按合同他支付的錢已經夠數了,要是按人情,他可以承擔一部分損失。
當被記者問到是否拖欠工資時,李坤書突然很生氣的站起來走了。
按照李坤書的說法,李永棟2010年9月20日該完工的工程,到2011年4月才搞完,拖延工期283.5天,按合同約定,每天罰2000元,算下來要罰90多萬,但扣除放假、雨雪天氣,應罰違約金60多萬。但是,李永棟堅決不認可李坤書的說法,他拿出了當初的竣工進度計劃表,上面清楚寫有說明:此計劃在天氣正常、甲方材料和資金及時的前提下才能按時完成,否則,工期將根據情況順延。爲了證明順延工期有事實依據,李永棟還拿出了每天記錄的施工日記。
李永棟說,他的施工日記上,具體施工條件他都記着,他已經預料到老闆們會玩無賴的。
在拖延工期的原因、具體天數的問題上,李永棟和李坤書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這樣一來,李坤書不給錢,李永棟又沒錢付,王中劃和其他工人的工資就沒有着落。眼看着日子一天天過去,而討薪卻沒有任何進展,王中劃和李永棟找到李坤書的發包方,鳳凰太陽城的房地產開發商——山東亞特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李軍,山東亞特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程部經理,王中劃的賬,是李坤書不認,他覺得這裏邊有很大水分。
隨後,李軍給李坤書打了電話,李坤書說兩個小時內過來,但是2個小時過去了,還沒見到李坤書,亞特爾公司項目部的李經理表示,王中劃不是跟他們開發商籤的合同,而且數額上也有爭議,所以王中劃的事跟他們沒有關係,之後就沒人再理會王中劃。
王中劃沉默無助、開發商項目部經理不理他,一會出去、進來、再出去,王中劃獨坐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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