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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夏永軍
提問時間:
2011-12-2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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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宅基地換房評改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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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村在今年實行了宅基地換房。我家的放在98年賣給了非本鎮居民,沒有買賣合同。沒有過戶還在我家的名下。在村裏發的拆還遷辦法裏邊的第六條,明確寫着非本鎮居民不享受還遷房。可村裏邊現在的情況是把他的名字登記上了,沒有登我們的。 現在真不知該如何是好了。 想向您尋求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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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房地產
回覆時間:
2011-12-21 15:18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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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所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據法律規定,宅基地不能賣給本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您當年的賣房行爲本身是違法的,所以應爲無效。但無效之後的處理還是要考慮一些具體的因素的。所以您的問題可以考慮協商解決或是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劉麗娜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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