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開庭。2009年10月申請執行.
2011年8月法院來電要我清個人帳戶,才能補繳社險.我予以拒絕.強勢的美國公司堅持按法院文書執行,明知輕易執行不了,就向我個人施壓,我若不同意,就要我另行起訴.至今無音信無結果.
這就是中國的法院!這就是肩扛國徽,頭頂天平的一幫混蛋!
吃皇糧俸祿不幹人事的**,補繳保險的案子就這麼難嗎,2年多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所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雖然司法實踐中有些案件存在執行困難的問題,但希望您不要因爲個案的情況影響對您維護權利的堅持。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劉麗娜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