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師您好:求您在百忙中給予答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我在武清鄉下的一所房子早在02年就賣給了本區農村的一家了,但至今未能過戶,現正趕上我們鄉平改故此出現好多買賣房的糾紛,大多都是雙方私下商量解決《一家一半》但到我這裏買我房的這戶不同意,後來經當地法院判決房產歸對方所有,請問這樣的判決合法嗎?我還可以申訴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所諮詢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我國法律,宅基地不允許買賣,您與對方的房屋買賣合同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因此是無效的。建議您帶着法院的判決書諮詢律師,以確定本案是否符合申訴的條件。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張雄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