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小學教師,在2011年10月1日自駕車去吃酒,返回的圖中,途經清鎮蔡水路段時,看見一個老人摔倒了,當時就停車去把他扶起來,還送去醫院墊付了2000元醫療費用,最後老人確說是我們開車把他撞倒的,經醫院治療已花了我們50000萬多的醫療費用,醫院查出此人換有多種疾病,其中一個就是癲癇,當時摔倒時他有一個親戚走在他後面看到,我們車上有5個人,事後我也去村裏面找個村主任把說過整個事情的經過,我們停車的位置和他摔下來的位置不可能撞倒他,現在又提出要我們出2萬元,這個人是五保戶,我擔心這是個無底洞,請求好心懂得法律的幫幫我,我能不能告他誣陷罪,官司勝算有多少?急.......謝謝!聯繫電話:18984315618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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