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一位孤寡老人,四十多年前與前妻離婚後兒女隨前妻生活,從那時起我就一人生活,直到十幾年前,我的一個親戚每天到我家照顧我的生活起居,他不圖我的任何回報,這使我想到我的親生兒女四十多年都沒有盡贍養義務,所以我想在我百年以後將我的房產過戶給我的親戚,請問我自書一份遺囑是否有效?不經過公正可以嗎?我要想請律師幫助如何辦理?
你好,自書遺囑有效,但其法律效力不及律師見證與公證機構公證。建議您做律師見證或者公證,以保證遺囑的順利實施。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張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