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在週末喜歡去野外、公園等處拍攝,錄像。喜歡隨拍一些人們晨練的照片和視頻(包括唱歌的、跳舞的等等),並做成了系列,爲了讓大家分享這些美的、快樂的生活片段,我可以上傳到我的網上博(播)客嗎?傳到網上會構成侵權嗎?謝謝律師!
你好!只要你拍的照片和視頻不是賣給網站,而僅是供自己和大家無償欣賞的,就不屬於侵權行爲。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賈超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