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09年買了一處商住兩用的房子,合同規定去年底交毛坯,6月底交精裝,到現在毛坯還沒交,而且樓裏面沒有幾個工人幹活,估計這房子明年六月底都交不了。但是合同裏也規定,延期開發商給予賠付,而且開發商也發了延期交房告知書,看上去他們做的也很合理,但是開發商就是不投錢,沒有工人幹活,我擔心這房子早晚爛尾,目前我們業主聯合起來找開發商幾次,都是避而不見,請問律師,我們有什麼好的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嗎?謝謝您
主要要看你們當時籤的房屋買賣合同關於開發商晚交房屋的違約責任怎麼定的,除了開發商需要承擔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外,看看開發商延期交房你是否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及加算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你們也可以以嚴重違約爲由,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確認解除雙方合同,要求對方退還購房款並賠償由此給你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