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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田學軍    提問時間: 2011-09-23 05:07
 標題:請問這樣的賠款是否合理?
內容:

    尊敬的律師同志:我在此向您們叩謝了。敬請在百忙中幫幫我吧。

    我是天津工大的一名英語博士、教授。2005年從北京師範大學博士畢業後分配到中國傳媒大學工作(孩子的戶口到了北京,愛人戶口也在辦理中)。因爲天津理工大學的外語學院院長几次到我們家邀請而調動到了天津,愛人隨之從山東調動到該校工作。但是,後來該院長要去天津工大工作,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出了我和愛人的商調函(該院長出面與天津工大人事處處長談條件並辦理),當時我在理工大學僅上課一個月。沒有辦法我和愛人來到了天津工業大學。

    因爲這幾年在工大各方面非常不順,加之外校邀請前去工作。我提出了調離申請。因爲,我來工大時學校說給30萬,現在只給了20萬(我手邊有學校沒有簽章的備忘錄);允諾把我愛人固定在新校上班,因爲學校說,很快搬新校,把她固定在新校上班,所以我們把房子買在了陽光100;可後來學校沒有兌現,我愛人5年來一直騎自行車到成林路上班;學校當時說外語學科要申博點等等,現在我在這裏也沒法實現當初從北京來天津的願望。

    2006年來工大時我領取20萬元(打包),現在讓還、賠18.93萬元:主要包括(1)應退房款14.3萬元,(2)進校協議服務期(5年)違約金0.13萬元(一月按4千元罰款),(3)教授服務期(5年)違約金4.5萬元(一年按1.5萬元罰款)。

    確實,我提出了調動,“違約”了,交錢,我交。“協議”保護學校的利益,我沒有意見,但是“協議”是不是也應該保護一下我的權益呢。

    (1)我到學校時,總共領到20萬(打包)。這裏面是不是應該包括安家費、科研費、購房補貼啊?現在要我還款約19萬。難道連安家費、科研費也要收回去嗎?

    (2)協議上說“待學校實施國家規定的貨幣分房政策時,甲乙雙方同意參考國家政策可對協議作合理補充”。天津已經實行了住房貨幣化分配,我從1986年開始工作,沒有享受國家的住房貨幣化分配,我是國家職工啊。難道這部分錢(國家住房貨幣化分配),也要收回去嗎?

    (3)我是受聘教授(教授崗貼4萬元/年),可是在外事處享受每年2萬元的崗位津貼。協議上清楚地寫着“受聘人在聘期內享受相應聘任職務的待遇”。協議上規定,教授的罰款是每年1.5萬,我根本沒有拿到教授的津貼,這樣的做法、扣款能讓人信服嗎?

    (4)協議上“發揮工作特長”是我渴求的!

    在外國語學院,我負責研究生工作,從2007級碩士生入學到離校,外語學院第一屆碩士生順利畢業,從此研究生工作基本走向了正規。

    可隨着時間的推移,怪事越來越多,當我進行必要溝通時,竟惡語相加甚至多次做出與其身份不符的事情,例如外語(語言學方向)碩士生(遵從研究生部要求,一入學就確定的教學計劃,從第一屆碩士生就開設的)課程《跨文化傳播》不知爲何被取消了(我溝通多次,而且主動提出不要課時費,也無濟於事)。這門課是語言學方向碩士生的學位課,非常重要。語言學相對比較枯燥,因此我一直在進行語言、文化和傳播的嘗試,借鑑前沿的《傳播與文化概論》、《傳播與文化研究》、《節目主持語用學》等著作,不斷豐富自己的教學,目的就是使“枯燥”的語言學“走下神壇”:語言學的研究有了領域依託,增強了語言學理論的針對性和“活學活用”,還爲學生的就業適當拓寬了可能性。

    學校欲大力發展留學生教育,在這樣的背景下,我來到了國際教育學院。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擔負着國際教育和外事行政兩方面的責任,每個環節都滲透着文化傳播的使命。這方面的工作對於增強國家的“軟實力”是非常有幫助的,因爲一個其語言和文化被廣泛尊崇的民族纔可能成爲一個真正強大的民族。早在北京師範大學,我就進行語言、文化和傳播的學習和嘗試。目的是在需要發揮外語專長履行“傳播”職責的時候,能夠迅速適應前瞻性工作的需要,儘自己所能爲國家做些傳播方面的工作,例如英譯漢、漢譯英、對外漢語教學、跨文化傳播等。

    既然學校二級單位中有國際教育學院的名號,按理應該有相應的人員配備並且應該由內行教授撐起這片天地。留學生教育是學校重要的、必不可少的門面,它能“引鳳築巢”。留學生教育還是一個系統工程,能夠折射出一個學校的國際化水準。

    律師同志,我的商調函來到工大已經多半年了。爲了學校大局,我交錢,但是自己的能力確實有限;再者,學校這樣做是不是不公平啊?我辛勤付出多年,兩道的20萬現在要教會19萬,難道我這些年的工作就值1萬元?這樣的賠款要求合適嗎?

    爲了賠款的事,我雖然想和學校領導們好好溝通,但是他們總是不正面和我接觸,只是說按協議辦。始終沒有結果。暫且不說學校協議是否有不合理的方面,難道協議能夠解決全部問題?

    我體諒學校的初衷,想和領導們坐下來好好協商一些,在維護學校政策大局的前提下,看在我在工大辛勤付出的份上,適當照顧一下,使我擺脫目前的困境。

    我現在不知道下一步應該怎麼走?我現在沒有能力拿出這麼多錢,要是辭職,行不行啊?

    我在工大曾經有過美好的回憶,我想留住這份友善,不想和學校“鬧僵”,我該怎麼辦呢?請您們幫幫我。我們全家拜謝了。

    最後衷心祝願您們好人一生平安!

回覆部門: 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 2011-09-25 21:14    是否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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