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我處購買商品後,支付支票壹張金額14000元入行後退票,理由是密碼不對。沒有訂購貨合同,未開發票。其在工商局登記的資料都是虛假的,現聯繫不到當事人和法人。我只提供支票和退票理由書,法院認爲證據不全,判決不能勝訴。我該怎麼辦?
您好,建議向公安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