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雪 我因乘坐一輛奇瑞轎車,由縣城返回家中,適逢雨雪中途慢行,被北馬路左側一輛奇瑞車疾馳誇過馬路中心,迎面撞上,頭部受傷住進醫院,事後交警根據現場和口供,判斷對方全責,對方承認全責。但拒付治療過程中的醫療費,稱車有全保險。受害方先墊付後報銷。由於家庭困難,無奈 訴上法院,2011年4月1日開庭審理,對方保險公司答應賠付醫療費,誤工費工2萬元。此錢 被法院接收扣押,稱受害方要賠付肇事方入院時墊付的住院費4千元,必須先交錢後發放賠償金!時至今日一分錢的賠付都沒給我。本人無錢上訴,請求高明的律師給予指點,不勝感激!!
尊敬的網友:
您好,因爲您的案件,可能是法院一併審理解決,保險公司作爲一方當事人如果全部賠償了您的損失,對方墊付的費用也可以返還。如果有生效的法律文書,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執行。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