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向您反應個事:(2011年9月11日上午)在某超市天津官銀號店。超市導購人員與顧客因貨物包裝袋的使用產生糾紛,且此導購員言語對顧客精神與人格造成極大刺激與傷害,之後超市方處理方式不當,造成顧客當場高血壓證狀突發。超市客服人員極不負責,顧客就醫時超市無人陪同,當天中午顧客家屬電話聯絡超市方,而對方相互推諉或拒接電話,當日下午顧客家屬主動登門向超市管理人員詢問此事,超市某管理人員以自身權力不夠爲名對產生的醫療費用只擔30%,另一部分費用顧客自走醫保。而且此前,顧客與超市另一管理人員交涉時,此人夥同超市防損人員與顧客家屬發生爭執,促使顧客家屬撥打110報警。
請問:此超市如此做法應承擔哪些責任?
做爲顧客應如何維權?
(注:顧客爲60歲左右女性,已退休)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據您的陳述,顧客發病除自身的體質外,店方人員的粗暴態度也是誘因,給顧客帶來一定傷害。因此,店方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