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師你好。
我於2009年開公司期間,將一批由我公司工人縫製好的衣服發給一位名叫陳修輝的人 做後道,他未經我同意將這批衣服給了我的上家。可是我沒有和上家籤任何合同及其它票據。曾多次去索要未果。我公司工人知道此事後,罷工要求結工資,我借了錢把工人工資發了。工人拿到工資後都走了。就這樣我的公司倒了。我欠了一屁股債,弄的我妻離子散。我現在只有陳修輝拿去做後道籤的送貨單。請好心的律師幫幫我。
尊敬的吳振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您的講述,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