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我的兒子在結婚登記的當天買了一套房子,是由雙方父母出資的,房子的總金額是 60萬元,首付是30萬,男方出資20萬,有銀行存根爲證,女方出資10萬,貸款30萬,由於當時出於情面,,我們也沒有寫清各自的份額,房產證上寫的是 房產權利人 是我兒子的名字,共有情況裏寫的是 ,兩個人的名字。沒寫清份額,現在要離婚了,這個房產分割會按着我們各自所付出的多少分割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既然房屋登記兩人屬於共有狀態,如果能證明各自的出資份額則按照實際出資分割。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