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跟您諮詢一個問題,緊鄰我家正建一個住小區,因施工造成我家房屋損壞、和佔地賠償等問題和開發商出現矛盾,在沒有解決的情況下,開發商晚上把我家門從外側封住,當晚上發現後,立即報110,派出所人員到來後進行了查看照相,並將在現場的開發商3人帶回做筆錄,第二天,我家到派出所詢問案件處理情況,辦案人員說,開發商人員不承認是他們封的門。請問這種情況,不承認就不能追究法律責任嗎,這種結果能否算結案?封門的行爲觸犯了什麼法律?
謝謝!
建議您自行保存好相應的證據。如確係開發商所爲,可以以排除妨礙爲由提出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