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本市人,我的父母在我出生沒多久就離婚了(因爲我是女孩父親不喜歡),當時只給了我們幾千元的贍養費之後就沒給過。這20年來他從沒來看過我,也沒盡到父親的義務。我和母親一直寄住在姥姥家,生活很艱苦。我看到周圍的同學都有父母在身邊我很羨慕,我想見見他。我有幾個問題要諮詢:1、雖然我們在同一個城市但我不知道他住哪,我應該通過哪個部門能夠查到?2、我快參加工作了有一定的養家能力,父親對我這20年沒管過,法律如何保護我?3、在以後贍養父親的問題上法律對我有何保護?4、我想和父親(目前單身,我是唯一的子女)住在一起,如果他不同意或者不認我怎麼辦?法律如何保護我?5、父親如果立遺囑給別人(如:他的姐姐),我作爲他的子女法律對我有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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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可以通過公安戶籍部門查詢,至於撫養問題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贍養父母是您應盡的義務,至於確認父母子女身份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父親的遺產繼承問題參照繼承法執行。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