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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莫淑寧    提問時間: 2011-08-12 00:01
 標題:因吃K粉醉酒而撞到人
內容:

    你好,我老公於2010年在深圳開車,因吃K粉醉酒而撞到人,現判型要坐牢18個月,想問為何判型而沒有書面或寄信通知,到底是怎樣的判法?作為親人的我也全不知曉,平時我去探望他,他就說他本人要求不要寄判決書給親人,現在我好矛盾,真不知應信哪一方好?

    希望能得到完滿的答復!

回覆部門: 交通事故    回覆時間: 2011-08-12 23:02    是否超時:

您好:

       一般來講,人民法院在開庭前都會通知被告人、其家屬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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