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在二樓,底商是一家飯館,其從經營之初就無任何排煙措施,私自在房屋牆體上打洞排煙,營業期間黑黑的濃煙不斷,致使我們無法開窗通風,鼓風機的噪音也非常大,影響家人休息,並且其把煤氣罐放在操作間外,位置就在我家陽臺底下,此爲消防通道,旁邊還有兩個變電箱和堆積的許多雜物,嚴重威脅了我們的人身安全.這間底商是一家企業的企業產租給了個人.想向您諮詢下,此類情況我們能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告這家飯館還是底商的所有人?另外還需要提供什麼證據?急盼您的解答,多謝!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實際經營者和底商所有人均可以作爲被告,提供你的生活受到實際影響的證據。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