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湖北青年徐明(化名)通過了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的考研複試,但該所最終沒有錄取他。徐明認爲,他沒被錄取的原因是他在體檢中被測出疑似肺結核,於是將研究所告上了法庭。4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徐明沒有到庭。據稱,這是中國內地首例因疑似肺結核而被拒入學的歧視案。
複試後檢出疑似肺結核
2010年10月10日,湖北荊州籍青年徐明報名參加了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當時,他報考的是北京大學地球與空間科學學院的石油地質學。在查詢初試成績並得知合格後,他於2011年3月18日申請調劑到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
3月21日,徐明收到了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的複試通知,並依郵件通知及網站公告於3月30日來到指定地點複試。順利通過後,令徐明沒想到的是,當他次日到研究所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後,卻被招生老師告知不能被錄取,理由是體檢結果“疑似肺結核”。
之後,徐明稱,他應研究所的要求到廣州市天河區慢性病防治中心檢查。4月8日,他得到的診斷意見爲:疑似肺結核、病竈範圍小、痰塗片結果陰性;處理意見爲:可邊治療邊工作。
於是,徐明將診斷結果和診療意見提交給招生老師,但經過請示後,研究所以體檢不合格爲由沒有錄取他,同時拒絕了他提出的保留一年入學資格的請求,並且沒有出具不予錄取的書面通知。
5月31日,徐明向天河區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認爲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不予錄取的行爲違法,屬於行政不作爲,並請求依法責令該所錄取他爲2011級碩士研究生。6月7日,法院發出了立案通知書。
不予錄取與體檢無關?
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稱,徐明的身體狀況不佳是沒有錄取他的原因之一,而他的綜合素質不高也是原因。
“在天河區慢性病防治中心病歷的監護人一欄,徐明竟寫上了陪他同去的報考導師的名字。”該所代理律師稱,這說明他連“監護人”這一基本的法律知識都不具備;還有,他說,在4月10日研究所作出最終錄取決定前,徐明幾次懷着敵對情緒與老師溝通,這不符合“擇優錄取”。
爲說明研究所並非因歧視才拒錄徐明,該律師稱,研究所拒錄了一名與徐明分數同排在倒數第二位的考生,同時錄取了另一位肺結核考生。
對此,李佳反駁說,被錄取的那名“肺結核”考生很可能已治癒,而那名與徐明排名相同卻遭拒錄的考生報考的是與徐明報不同的專業,“那名考生報考的專業只招收3人。”
“而徐明報考的專業擬錄取17人,但最後報考人數加上調劑考生還不足17人,儘管如此,研究所卻錄取了徐明後面的那位排名倒數第一的考生。”李佳說。
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則始終認爲他們的錄取工作依法依章。其代理律師稱,徐明報考的專業經常要到野外出差考察,動輒三四個月,雖然診療意見說“可邊治療邊工作”,但學習與工作所需要的環境完全不同,工作時可以有自己獨立的辦公室,但研究所的宿舍卻住着多人,並且,直到現在還沒有權威的鑑定結論來確定徐明的病到底有無傳染性。
李佳顯然不認同這一觀點,他辯稱,工作需要的強度明顯高於學習,既然可以邊治療邊工作,爲何不能邊治療邊學習?法官表示,李佳需在5日內補充提交其代理人徐明的病情究竟有無傳染性的相關鑑定。目前,該案還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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