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我買了一套十樓的房子,總共十五層,合同上標明每單元有電梯兩部,然而交房的時候只有一部電梯,我想問開發商違規嗎?還有合同的末尾標註本合同解釋權歸開發商,謝謝
如果合同中明確標明是電梯兩部,那麼開發商的行爲是違法合同約定的;至於合同的末尾標註本合同解釋權歸開發商,如果該合同的文本均是由開發商提供的,並且均是維護開發商利益而排除您的權利,那麼從《合同法》角度解釋這應該是屬於格式合同,應該做出不利於文本提供者一方的解釋。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