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現有兩套房產,名字是孩子爺爺的,現在想通過買賣的方式將房子過戶,一套過到我老公名下,一套過到孩子名下,(現在15週歲),將來孩子結婚了,房子是他自己的個人婚前財產嗎?用公證嗎?
只要是婚姻登記以前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原則上屬於一方財產,除非另有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