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居所是由1998年廣廈工程修建的教師街住房,隨着年代更迭,許多老師搬離了這裏,而接下來的住戶多是本地農民,他們習慣了在房前屋後亂掿亂建,大有搶地盤的勢頭,房外的公攤面積就成了相互競逐的對象。
由於沒有業主委員會來規範,也不知像當前這種亂象該由會政府哪個部門,誰來治理,特向你們求助,盼復。
尊敬的張小平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不知您的居住地在何處。根據我國的行政機關分工,區、縣市容行政管理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容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市容管理工作。有類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這些機關反映。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