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即將與我的男朋友商量結婚,我擬定了一份忠誠協議,等我們雙方都簽字後,協議是否能夠受到法律的保護,請律師看一下,也可以把建議發送到我的郵箱內。
謝謝您!以下是我的協議內容。
忠 誠 協 議
甲方:王素的丈夫雲清
乙方:雲清的妻子王素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負責,互信,互利的原則,在雙方都已經完全向對方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並完全明白了對方的觀點的情況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共識:
1、因暫時沒房、沒存款,男方雲清婚前給予女方王素三萬元保障費,作爲王素的個人專用財產,其支配權由王素決定。
2、夫妻雙方必須忠誠對待對方,不得有意欺騙對方。
3、夫妻雙方必須真誠的善待對方,不得有意爲難對方,不得對對方實施暴力、虐待。
4、甲、乙雙方必須對對方絕對忠誠,不得有第三者以及其它一些爲背夫妻間原則的事。
5、甲、乙雙方必須對對方絕對忠誠,不得有一夜情發生。
6、由於女方父母所在地離男方與女方的工作和生活的地方較遠,如果以後在女方父母願意和需要的情況下,男方需要無條件和女方一起贍養女方父母。
如果發現雙方任何一方,有違反以上協議的行爲,且經過雙方協商,無法答成同識的情況下,可按如下約定執行。
(以下,把違反規定的一方稱爲負責方;把另一方稱爲受害方)
受害方有權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負責方需支付受害方30萬元作爲補償費
此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民法》的保護
此協議經雙方簽字後,有效。
此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此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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