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向我借了十五萬塊錢,答應給一分二釐的利息。時間過去兩年多了我叫他還錢他不肯給,當初他寫了張欠條給我,上面有他的簽名和手印。遇到這種問題該怎麼做?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可以先找債務人協商,協商不成應儘快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請您查看欠條上是否約定了償還日期,若約定的償還日期至今已超過兩年,且在此期間無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的情況,則債務人若以訴訟時效爲抗辯理由將會得到法院的支持,您將喪失該案的勝訴權。
2、您與債務人之間約定的一分二釐的利息,其超過銀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