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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師您好:
我是一位百姓!現有關於被狗咬傷的棘手問題請教您!我的老孃於2011年的6月28日晚上被小區的狗咬傷,咬傷後狗主人積極配合打針治療,態度還算可以!打過狂犬疫苗和狂犬球蛋白後最爲受傷者的子女怕日後會出現狂犬病的可能性而雙方會發生不必要的麻煩爲此我要求到當地的派出所備案,對方答應予以認可!
現有如下的幾個問題向您請教!
1、就是因爲狂犬病的潛伏期不是不能確定最長的能達到30-40年嗎?假如我的老孃在20年後發病,經過有關權威部門的鑑定可以斷定和20年前即現在咬傷的問題有因果的關係,是否狗主人還要繼續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是不是可以理解爲如果受害者到壽終如果不發病沒事,一旦發病經權威部門鑑定和此前的咬傷有關他就要在1年的訴訟時效內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也就是承擔無限責任?
2、就是如果就現在的一些發綠的規定如果受害人因狂犬病發生了傷亡的問題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受害人可以獲得多少錢的賠償?想請教您一個區間段!!
3、當時咬傷後有在派出所備案,有筆錄但是沒有傷口的相片如果20年後訴到法院,是不是要20年前傷口的相片呢?是否需要通過公安機關照相呢?
謝謝您的幫助!這些問題對我是分的重要希望您能在幫忙之中予以解釋!謝謝您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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