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自治區公安廳刑警總隊接到網報稱:2月8日,錫林郭勒盟太僕寺旗寶昌鎮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
接報後,太僕寺旗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迫於壓力,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作案3天后到公安機關自首。在審訊中王某某交代說,2月8日晚,他酒後回家,因瑣事與父親發生爭執,用碎酒瓶將父親刺傷,隨後將父親送往醫院救治,其父經搶救無效死亡。
無獨有偶,2月8日14時19分,在烏海市海勃灣區一家烤鴨店內,一人被殺。
接到羣衆報案後,海勃灣區公安分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經查,酒後,蓋某某與一起參加婚宴的高某某因瑣事發生口角,蓋某某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向高某某的左胸部捅了2刀,致高某某當場死亡。2月9日,偵查員將犯罪嫌疑人蓋某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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