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將同班女同學殺死的北京科技大學女生段曉宇,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記者12日獲悉,因此案涉及個人隱私,檢方將不公開審理。
檢方起訴指控,段曉宇於2010年1月2日凌晨,在北京市海淀區學清路七天連鎖酒店客房內,持刀切割其19歲的北京科技大學同班同學趙某頸部數刀,造成趙某左側頸總動脈和頸總靜脈破裂,導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段曉宇作案後向公安機關投案。
據瞭解,此命案是繼2005年北京大學醫學院男生安然爲爭女友持刀殺死同班同學之後,發生在北京高校的又一起命案。此案發生後,段曉宇爲何殺死同班女生趙某,曾出現了兩人相約自殺和段曉宇爲情殺人的兩個版本。
1990年4月出生的段曉宇被捕前系北京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學生。有媒體曾報道稱,段曉宇與被其殺死的趙某曾有同性戀傾向,二人因感情出現問題導致段曉宇持刀殺人。
另有知情者透露,警方在給段曉宇錄第一次口供時段曉宇稱,案發當晚,她和趙遇到了情感難題。兩個人本想一起自殺,趙讓段曉宇用刀先殺了她,然後段曉宇再自殺。而段曉宇殺死了趙之後並沒有自殺,卻選擇了向警方投案自首。
檢方認爲,段曉宇目無國法,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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