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mimi990526 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所要諮詢的問題沒有說清楚,所以我只能根據您所寫的文字猜測一下,如果與您原意不符,請您再行更正。
我想您所問的問題是這兩套房產是否可以歸您所有。根據我國現有法律規定,您和您的丈夫離婚時約定房產一人一套,離婚後雖然沒有辦理分割手續,但是並不能免除您丈夫對其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您丈夫去世後,其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權對該權利提出請求。也就是說您丈夫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如果有)都可以提出對他財產的繼承要求。
如果需要進一步諮詢,歡迎您再次給我們留言,我們會盡力爲您提供幫助。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律師 :孫榮健
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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