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人:
鄭偉民
提問時間:
2011-01-19 14:59
|
|
|
標題:怎樣做房產合法有效繼承 |
|
|
|
內容:
我父親今年過世了,母親80歲了,但是精神健康狀態很好,有2子2女,我是長子,在市區有一處房產,老爺子還在就說要歸西后把房子給我兒子,曾經諮詢過公證處,說我母親可以寫遺囑過戶給我,但是要其他3個子女都簽字,請問,單純寫遺囑公正是有效還是無效的。需要其他子女都簽字嗎?
|
|
|
|
|
|
|
|
|
回覆部門:
婚姻家庭
回覆時間:
2011-01-19 23:45
是否超時:
否
|
|
|
尊敬的網友:鄭偉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好,單純遺囑公證有效,但不能處分房子全部。因爲在您父親去世時,已經發生過一次繼承,不過沒有實際分割而已。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耿衛華
2011年1月19日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