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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宋春龍
提問時間:
2011-01-1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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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繼父將房子賣給我一半 他還有權居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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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繼父和母親有一套商品房,繼父的一半打算賣給我,母親的一半贈與我,繼父的一半賣給我後,他說他打算出去租房子, 他以後還有沒有權利住進這套房子,繼父和母親結婚時我已經20歲了,他沒有撫養我,如果我不讓他住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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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婚姻家庭
回覆時間:
2011-01-18 20:43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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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宋春龍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請根據您的具體情況依照法律進行比對。
謝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吳育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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