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好多年了,大前年向父母借錢貸款買的房子首付和裝修,給父母沒寫借條離婚後怎麼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現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們的債務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應當先用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償還,然後夫妻再分配剩餘的共同財產。如果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共同債務,又與債務人不能就債務的具體承擔達成一致,因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就應當把房子變現,先償還共同債務,再分配剩餘的財產。
這個問題的前提是你們夫妻雙方都承認這錢是借的,如果有一方不承認,又沒有其它證據,這筆錢可能會被認定爲贈與。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鵬程
201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