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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樑豔豔
提問時間:
2010-12-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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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醫院下胃管後,孩子立刻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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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孩子上呼吸道感染,7號到靜海縣醫院看病,給開的藥輸液後就回家了,轉天發現孩子有點吐,又來到醫院看病,結果孩子下胃管後沒了。請問,醫院有沒有責任?如何判定是不是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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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醫療事故
回覆時間:
2010-12-27 18:04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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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樑豔豔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非常同情您的遭遇,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就爲孩子爭取個公道吧。醫療事故的處理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判定醫療損害責任依照《侵權責任法》第七章。因爲您沒有提供更進一步的信息,所以無法準確回答您的問題。請您補充相關信息,再行留言。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鵬程
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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