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幾年前我和一個好朋友A一起做生意,我斷斷續續借給他50萬,最近找他還錢,他總說沒有,後來他說他的老闆B沒給錢他,他就沒錢給我,我去找他老闆B問情況後,老闆B說錢已經給A了,然後我又去找A,A說沒給,但立了一個借據(立借據的時間離現在不到五個月),借據上寫得很清楚什麼時候借錢,還欠我多少錢。但現在找他A還時,他不承認借據了,他又說他的老闆B沒給錢他,那個老闆B每次也是很不耐煩,我去親自找過他幾次,要他將A喊過來,我們三人一起把事情說清楚,但A或B總說有事,到現在錢也沒要到,很是煩心。我朋友A自己可能有錢,去年還給他兒子做了一棟房子。
我的好朋友A以前好好的,但問到還錢的事後就關係不好了,就只有求助法律來解決問題了,想過請要債公司幫忙,但怕出現不好的事情,就想通過正常途徑來解決問題了。哪位達人能幫助我啊,我想問下:
1,通過法律打官司的話,有把握贏嗎?
2,我朋友A有錢他輸了官司就必須還錢我的吧,要是沒錢,他兒子的房子能抵押或拍賣還錢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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