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張益萌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按照我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本案中,根據您所述事實您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自己的義務,而對方有違約事實的存在,你可以向對方主張違約責任。但是您履行自己合同義務沒有證據證實,是對您不利的。建議您可以自己先行取證,後行訴訟維權。畢竟案件的事實是用證據支撐的,不然至開庭審理時,對方提出抗辯,您需承擔不利後果。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耿衛華
2010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