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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攝影樓搞活動的時候訂了一套全家福和個人藝術照!一共是2400!可我爸媽離婚了,走了.全家福照不成了! 我的個人藝術照是照了的.個人藝術照當初介紹說699.等到了影樓的時候,選材的時候想要好一點的又加了300.就是1000.最後定下來,說什麼多加一張又得交錢.一共就是1360. 但是,全家福照不成的錢他不退給我.說只能在那消費,之前又給我說要退的話得扣掉百分之三十.現在又說,因爲是在搞活動期間的所以一分都不能退,只能消費完.
可是,在照個人藝術照的時候,就已經讓我很不滿意.我怎麼可能還在那兒照!
當初我交錢的時候,也沒多想,他們也沒有跟我說這些.因爲我纔剛剛高中畢業.這些也不懂.這讓我感覺到自己被欺騙了,被欺負了!
我不想他們說怎麼樣,我就只能怎麼樣?
我該用什麼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請律師哥哥姐姐們幫幫我.
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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