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買一個二手房,於是找了一家中介,中介在帶我看房之前,簽了一份看房協議書,看了房子之後,由於報價不理想,但也沒有立即拒絕,未置可否。後來,我又來到另一家中介,這家中介也帶我看了這間房,報價比較理想,於是跟這家中介成交。沒想到,前一家中介認爲我違反了看房協議書中表述的“甲方(也就是我)不得與業主直接聯繫,也不得通過其它中介購買此房,否則要交納佣金”(大致這個意思),請問我該怎麼辦?
尊敬的andy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您與第一家中介所籤的《看房協議書》明確約定了“不得與業主直接聯繫,也不得通過其它中介購買此房,否則要交納佣金”,那麼該條款涉嫌排除競爭。但畢竟該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付出了推薦信息、帶看房屋等勞動,如果協議中有約定相關的費用,您應該支付相應的報酬。
另外,我們認爲:本着買賣自由、平等自願的原則,應該支持您和第二家中介的交易。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程新霞 呂森
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