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備受關注的“徽劇武生被殺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法院原判,判處夏興傑無期徒刑。
2010年3月8日,夏興傑駕車與妻子龍雙梅、朋友夏玉琴等人前往合肥市蕪湖路某茶樓。在茶樓門前,夏興傑駕車將帶着兒子的王少羣所駕的摩托車擦倒在地,雙方發生爭吵。經龍雙梅等人相勸,夏興傑返回車中,將車停至茶樓停車場。隨後王少羣趕至停車場,夏興傑從車裏拿出刀具,捅刺王少羣,駕車逃離現場。后王少羣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被害人王少羣師從徽劇名家,是安徽京劇團的徽劇名角,此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3月10日,夏興傑向公安機關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