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從中牽線搭橋,配合他人以出國打工的名義組織多人偷越國境,非法滯留塞浦路斯。事發5年後,該男子被抓獲歸案,鑑於其在犯罪中並未得到好處,社會危害性較小,河西區法院日前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罰金5000元。
俞某系黑龍江省無業男子。2005年4月,俞某得知宋某(另案處理)能辦理到塞浦路斯共和國簽證並可變更身份滯留該國打工的消息後,即將此情況告知何某(另案處理)。而後,俞某又介紹宋某與何某取得聯繫。同年5月初,何某夥同王某(另案處理)引誘、拉攏了呂某等8名到塞浦路斯共和國打工人員。5月22日,何某、王某帶領上述8人來到北京,居住在一家旅社內。5月25日,上述8人從北京乘機前往塞浦路斯共和國。旅遊簽證期限屆滿後,8人因非法滯留被該國移民局發現,被相繼遣返回國。今年5月20日,俞某被抓獲歸案。(記者 孫啓明 通訊員 徐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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