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結論
從本文提供的分析框架出發,我們可以得到一些對戶籍改革的幾點結論:
(1)從本體與嵌入兩種不同視角分析,可以把戶籍改革區分為本體的改革和作為嵌入制度的改革。前者使戶籍制度發生本體變革,甚至消亡;後者不會影響到戶籍制度本體變革,但一定程度上會削弱戶籍制度在整個制度系統中的影響力。
(2)戶籍制度的功能決定了它是一種具有廣泛性的嵌入制度,因此戶籍制度本體改革容易引起被嵌入制度相關功能的缺失,這就要求制度改革者實施被嵌入制度的補全措施。
(3)補全措施必須是一種帶有公平性原則的措施,否則將無法達到戶籍改革的初衷,甚至會形成新的歧視與不公正,正如有的地區雖然法律上取消了城鄉二元的戶籍劃分,但同時又用居住年限、有無房產、有無固定工作、有無文憑學歷等苛刻條件來限制城鄉人口流動,這其實只是去除了戶口的名,而沒有消除實質上的城鄉區別。
(4)從被嵌入制度中剝離戶籍制度的嵌入,只能是消除戶籍因素為其帶來的問題,卻不能解決全部矛盾,因為其本身的派生制度也可能同樣存在問題,這就要求兼顧完善其本身的派生制度。
(此文已發表於《長白學刊》2014年第4期)
參考文獻:
- 道格拉斯·諾斯:《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陳郁等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1年。
- 青木昌彥:《比較制度分析》,周黎安等譯,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2006年。
- 王清:《利益分化與制度變遷——當代中國戶籍制度改革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
- 張旭昆:《制度系統的關聯性特征》,《浙江社會科學》2004年第3期。
- 張旭昆:《制度系統的結構分析》,《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02年第6期。
- 潘旭明:《組織間的合作關系:基於嵌入關系的視角》,《經濟學家》2008年第2期。
- 王海光:《當代戶籍制度形成與沿革的宏觀分析》,《中共黨史研究》,2003年第4期。
- 姚秀蘭:《論中國戶籍制度演變與改革》,《法學》,2004年第5期。
- 董輔礽主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上,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9年,第398頁。
- 陸益龍:《戶口一元化改革:對四川市試點改革經驗的調查》,《江海學刊》2009年第1期。
- 趙曼、劉鑫宏:《中國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的制度安排》,《經濟管理》,2009年8月第8期。
作者介紹:
程同順:1969年生,山西聞喜人,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政治學系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政治學理論和中國農村政治。
魏宇明:1990年生,甘肅天水人,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政治學理論專業2012級碩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農村政治。
郵箱:nk2000@nankai.edu.cn,手機:13820625152,
通信地址:300071,天津市衛津路94號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
[①]道格拉斯·諾斯:《經濟史中的結構變遷》,陳郁等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1年,第225頁。
[②]青木昌彥:《比較制度分析》,周黎安等譯,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2006年,第11頁。
[③]王清:《利益分化與制度變遷——當代中國戶籍制度改革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7-28頁。
[④]張旭昆:《制度系統的關聯性特征》,《浙江社會科學》,2004年第3期;張旭昆:《制度系統的結構分析》,《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02年第6期。
[⑤]張旭昆:《制度系統的結構分析》,《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02年第6期。
[⑥]潘旭明:《組織間的合作關系:基於嵌入關系的視角》,《經濟學家》,2008年第2期。
[⑦]王清:《利益分化與制度變遷——當代中國戶籍制度改革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第35頁。
[⑧]王海光:《當代戶籍制度形成與沿革的宏觀分析》,《中共黨史研究》,2003年第4期。
[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O條,第2款。
[⑩]王海光:《當代戶籍制度形成與沿革的宏觀分析》,《中共黨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1]姚秀蘭:《論中國戶籍制度演變與改革》,《法學》,2004年第5期。
[12]董輔礽主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上),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9年,第398頁。
[13]陸益龍:《戶口一元化改革:對四川市試點改革經驗的調查》,《江海學刊》,2009年第1期。
[14]王海光: 《當代戶籍制度形成與沿革的宏觀分析》,《中共黨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5]趙曼、劉鑫宏:《中國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的制度安排》,《經濟管理》,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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