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2年保護農民土地權利的最新進展
中國在2012年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改革進一步深化和具體,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村土地確權全覆蓋
2011年5月,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力爭到2012年底把全國范圍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做到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
2012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乾意見》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農村地籍調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財政適當補助工作經費。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有關條款,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
2012年4月28日,為了落實農村土地確權全覆蓋的政策目標,國土資源部專門下發了《國土資源部關於嚴格落實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的通知》(國土資電發〔2012〕41號),要求各省市區開展並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的工作。為了確保這項工作的有效性,國土資源部在2012年11月還研究制定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成果驗收辦法》。全國各省市區高效地推進了這項工作,有的還制定了具體的地方性政策法規。如廣東省規定,從2012年10月起,申報農用地、土地征收材料時必須提供村民小組一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為了充分發揮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成果在國土資源管理各個環節的基礎作用,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與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農村土地整治、農用地流轉、土地征收等各項重點工作掛鉤,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時完成工作的,農轉用、土地征收審批暫停,農村土地整治項目不予立項。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工作,推進包括農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工作,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這些都有利於明確農民和村集體在農村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中的主體地位,文件中提到的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有關條款,也將進一步推動集體土地征收的相關立法工作,為保障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奠定法律基礎。
(二)明確了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改革方向
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並不是中國政府在在2012年纔提出來的。早在2011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就表示:中國經濟發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產權利降低工業化城鎮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條件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但是進入2012年之後,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這個改革方向越來越明確,越來越清晰。
2012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制定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作為2012年國務院工作的一個主要任務,提出要真正保障農民承包地的財產權,進一步明確了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改革走向。
2012年11月,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將“改革征地制度”寫入黨代會報告,尚屬首次。
當前我國正處於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之中,經濟發展對於土地的需求非常強烈,但是由於相關制度的缺失和滯後,在征地過程中存在著不尊重農民意願、對失地農民的可持續生存和發展缺乏全面考慮等現象,造成了一系列有損社會公平和影響經濟發展及城市化質量的社會政治問題。從十八大報告中以及近期中央領導人的相關講話中可以看出,中央已經看到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並且已經下定決心來改進這個問題,因而對征地制度采取大幅度的改革措施可能為期不遠了。中國政府將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護農民利益,國家土地征收的標准應該會有大幅度的提高。有理由相信,隨著十八大報告精神的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的進一步修改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的出臺,集體土地征收中農民的土地權利將會得到更加充分的體現和保障。
(三)糾正違法違規征地拆遷問題
2012年中國政府在制止和糾正違背農民意願、強制征地拆遷問題方面做出了重大努力和舉措。
首先是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務院糾風辦主任馬?4月13日在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將繼續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征地拆遷問題,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規政策,對非法暴力拆遷引發惡性案件或群體性事件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完善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堅決糾正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土地整治、耕地佔補平衡等方面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
其次,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在2012年5月2日發布了《關於201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深化糾正違法違規征地拆遷問題工作,嚴肅查處以非法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再次,2012年6月1日出版的第11期《求是》雜志發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同志的文章,標題為:“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10個方面腐敗問題,不斷以反腐倡廉建設新成效取信於民造福於民”。文章指出,今後要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嚴肅查處以暴力、威脅和斷水電等非法手段強制征地拆遷的案件,嚴肅查處違反國家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和標准以及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案件,嚴肅查處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堅決遏制征地拆遷中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勢頭。據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兼新聞發言人黃曉薇介紹,2012年全國共查處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427件,有437人受到責任追究。全國共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流轉、耕地佔補平衡、土地整治中損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2萬餘件。
糾正違法違規征地拆遷問題,尤其是違背農民意願進行的強制征地拆遷問題,是保護和保障農民土地權利的重要舉措。雖然這不能完全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但是可以看出,這已經成為今後保護農民土地權益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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